Wednesday, April 22, 2009

刘思达: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上的寄生现象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上的寄生现象

节录:

研究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就像是走进了一片广袤的热带雨林,在这里栖息着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它们之间有时相安无事,有时互相残杀,有时共同掠夺,有时则会形成微妙的寄生关系。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生态系统里呆的时间久了,也就发现了许多有趣的生态现象,对这些现象人们虽然都心知肚明,却谁也不愿捅破那层窗户纸,仿佛一说出来就会彻底破坏这个地方的生态平衡,使野生动物纷纷灭绝,让雨林里尸横遍野。可我偏偏是个固执的人,又改不了研究者的本性,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一定要把它说清楚,所以就有了这样一篇文章,专门讨论这片雨林里随处可见的寄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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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纵观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各个角落,都遍布着寄生在各种陆生动物身上的水生动物,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个物种能够特立独行地摆脱寄生关系的约束。在这片热带雨林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市场规则固然重要,但真正决定江湖秩序和物种兴亡的却是这水陆之间的寄生定律,因为说到底,陆生动物们都需要水,水生动物们也都需要粮食。这一看似“铁律”的寄生规则并不是什么市场失序或者司法腐败,而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家与市场之间的高速分离所引发的一种必然现象。以律师为例,从1992年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成立到2001年前后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脱钩改制,中国律师在短短的十年里被迅速地从体制内踢到了体制外,他们的经济收入上升了,社会资源丰富了,职业素养提高了,但其日常工作中所面对的行政体制和司法环境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在失去了行政级别和“国家法律工作者”的保护伞之后,律师们就不得不动用各种手段来重新敲开这个体制的大门,因为他们所处的法律服务市场表面上虽然已经和国家分离了,但体制内的各个行政、司法部门依然牢牢掌控着几乎可以决定市场主体命运的一切。寄生关系的形成,意味着国家与市场之间以一种潜在的方式重新建立起了联系,国家依旧无比强大,市场依旧处于萌芽,这样的现实谁都无法超越,包括那些笃信制度建设的法学家和经济学家。

在这样一个若即若离的时代里,水生动物们除了依偎在陆生动物的羽翼之下感叹自己被“逼良为娼”之外,对于现状所能做的改变实在相当有限。水至清则无鱼,但倘若陆地上的生态活动也变得和水里一样混浊肮脏,倘若本该相忘于江湖的水生动物们都纷纷进化成了与陆生动物相濡以沫的水陆两栖动物,这片雨林里的生态环境就一定是令人堪忧的。治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个体动物行为隔三岔五的清理和整顿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如何更好地认识和界定各种水生动物和陆生动物在这片雨林里的活动区域和生态功能,正视寄生现象的存在,通过各项宏观调控措施使整个生态系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种动物都怀着忿忿不平的心态疯狂地掠夺资源,才是决策者应当认真考虑的事情。否则,当那些羽翼未丰的小动物们从象牙塔进入这片雨林的时候,我们或许就只能有些幸灾乐祸地给它们唱一首“枪炮与玫瑰”乐队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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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视角:中国与世界》杂志2007年秋季刊,收于《失落的城邦: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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